青岛市联合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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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4日发表
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第一次经济普查任务,日前,青岛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办公室、青岛市统计局、青岛市监察局、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2004年年报统计数据质量和2005年定期统计报表数据质量;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和普查资料的违法行为;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和普查资料的违法行为。
检查分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进行。自查阶段,各单位对上报的统计资料和普查资料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抽查阶段,市统计局、市经普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将联合组成执法检查组,分组到各区市和基层单位进行检查。凡在自查阶段主动查出、报告并能认真纠正、整改的,违法情节较轻的可免予处罚,违法情节较重的也可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凡在抽查阶段查出的统计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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