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语委办检查和调研社会用字状况被列为2002年地方语委十大新闻
日前,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主办的《语文信息》2003年第1期刊登了2002年地方语委十大新闻,我市语委办等有关部门检查和调研社会用字状况列在其中。2002年4月25、26日,市语委办会同市文明办、工商局、城市管理监察总队,对我市大型公共场所—民航青岛流亭机场、青岛火车站、青岛汽车站、青岛轮渡;主要商业街—中山路;主要道路—香港西路、香港中路以及上述大型公共场所至市政府的沿途主要道路的社会用字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调研,并写出了调研报告。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有关规定,向部分责任单位下发了“社会不规范用字改正通知单”,并分别通知其主管部门及行政主管机关。市语委办已将此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每年四月下旬、九月下旬集中检查,平时经常抽查,并向社会各界和公民个人公布了反映社会不规范用字情况的电话。这项工作在去年《语文信息》第5期中作了登载,年终被列为地方语委十大新闻。
从对社会用字检查情况进行的分析看:⑴主要不规范用字为繁体字,特别是“书”“岛”两个字尤为普遍,偏旁方面主要是“饣”原“食”“舍”偏旁未简化为多。⑵从行业看,饮食服务业,如:宾馆、餐馆等,广告印刷业、文化娱乐业为多。⑶大型广告牌及大厦的名称用字:如“青岛世界贸易中心”中的“岛”“贸”“世”,“山东国贸大厦”中的“东”“国”“贸”,“山东外贸大厦”中的“东”“贸”、“丽晶大酒店”中的“丽”“晶”、“济南大厦”中的“济”、轮渡中的广告牌“青岛商标事务所”中的“岛”“标”“务”等使用繁体字。
值得引起重视,并且需要立即整改的是政府部门用字。如:由以市政府名义颁发的“绿化先进单位”牌匾中,就有“绿”“进”两个繁体字,府新大厦餐厅门牌多为繁体字。
较为可喜的是使用第二批简化字情况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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