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破产法庭揭牌成立
青岛日报4月22日讯 今天上午,青岛破产法庭揭牌仪式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清宪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甲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远方出席。王清宪、张甲天共同为青岛破产法庭揭牌。
王清宪在讲话中代表市委、市政府,对青岛破产法庭成立表示祝贺,向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长期以来对青岛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说,破产审判作为挽救危困企业、规范市场主体退出的司法制度,对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作用。当前,青岛正按照******的***要求,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加快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我们将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以破产法治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营造与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相适应的法治环境。
近年来,青岛两级法院先后受理了一批在全国或山东有重大影响的破产案件,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破产审判制度体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青岛破产法庭管辖四类破产案件,分别是:发生在青岛市辖区内地(市)级以上(含本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前述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的衍生诉讼案件;跨境破产案件;其他依法应当由青岛破产法庭审理的案件。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永祥主持揭牌仪式,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方民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青岛破产法庭的批复和山东省编办批复。青岛破产法庭全体法官进行了集体宣誓。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建新,市政协副主席刘光烨出席。揭牌仪式后,与会人员参观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等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