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运行无小事常抓监管保安全
莆田市机关社保中心在近几年对社保基金常态化监管取得成绩的基础上,2013年着重在两方面对机关社保基金进行监管:一是利用年审时间对参保单位的缴费人数和基数进行监管,确保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二是市中心出台《莆田市机关社保中心2013年社保基金监管工作方案》(莆市机险[2013]6号)文件,对机关社保经办机构以下方面进行监管:(一)是否运用业务信息系统管理业务经办流程。(二)基金使用是否规范:主要检查各级经办机构是否采取虚列支出、转移基金等手段,挤占挪用基金行为。(三)基金管理是否规范:主要检查各经办机构个人账户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传递票据、划转基金和进行会计核算,是否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按各账户的用途和性质发生基金的收支行为。检查社保基金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建立健全并执行内控制度。(四)2012年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要求各县区在8月份完成自查基础上,9月份市中心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区机构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保证在基金管理上不出问题,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 (市机关社保中心 陈兆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