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德广播影视法治论坛在青岛举办
青岛日报讯 昨日上午,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法规司、国际合作司与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德国巴伐利亚州广播电视台主办,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青岛市广播电视台承办的“2012年中德广播影视法治论坛”在我市开幕。中德双方专家共同探讨了在法制环境下广播电视媒体的社会责任。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张丕民,副省长张建国,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会长李丹,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胡绍军出席论坛。
张丕民在开幕式上致辞。他要求广播电视媒体要积极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当好“社会监督器”、“社会过滤器”、“社会减压器”和“社会助推器”。他指出,推动媒体承担社会责任要坚持有法可依、坚持良法而治、坚持有法必依。
来自中德双方的专家,围绕“法治环境下广播电视媒体的社会责任”这一主题,对广播电视媒体社会责任的定位及内涵、实施法律规制的主要原则和制度,以及保证真实准确全面客观传播信息、应对突发事件、化解社会矛盾等公共服务方面的法律规范和从业人员的法定权利、义务等,展开了热烈而富有成果的交流和讨论。
广电总局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全国各地广播电影电视局、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中广协部分会员单位等机构的200余名代表参加了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