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全市统筹本月正式推开参保人可在全市任何一家定点医疗医药机构就医购药
青岛日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全市统筹本月正式推开,七区五市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将享受同等医疗保障待遇,就医报销更加方便快捷。
据悉,实现全市统筹后,住院管理将实现即时结算。七区五市参保患者可在全市定点医院范围内自主选择任何一家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刷卡办理联网确认、直接结算,执行全市统一的医保待遇政策及管理规定,并纳入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统一的住院费用结算管理体系。
此外,七区五市参保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将制发统一的社会保障卡。自2011年1月起,城镇职工个人医疗账户金按全市统一政策标准计入,只能定向用于就医或购药。参保人可持卡在全市任何一家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参保人可在全市范围内任何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社区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社区门诊大病、家庭病床、老年医疗护理以及门诊统筹、双向转诊等业务,并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由定点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
记者了解到,实现统筹后,我市的异地医疗管理程序也将得到简化优化。参保人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外异地医疗的,由转诊医院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按全市统一政策规定和经办流程办理。七区五市参保人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跨参保地就医,不需再办理异地安置、长期驻外、异地转诊、异地急诊等备案审批及手工报销等工作,原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办理的异地安置、长期驻外等异地医疗备案信息自动取消。
市人社局有关人士介绍,五市参保患者的门诊大病病种分类、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审批及费用结算管理,今后将全部按全市统一政策规定办理。“原按当地政策办理的门诊大病,可继续按原管理办法执行至本人医疗年度终止,新医疗年度后一律按全市统一办法进行规范。 ”
记者了解到,实现统筹后,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管理将进一步规范。特殊疾病门诊治疗(门诊大病)将实行统一的病种管理和报销管理。全市参保人门诊大病的资格审批工作,仍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其门诊大病医疗费的报销结算、年审及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患者的特病补助业务,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由定点医药机构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纳入当地门诊大病统一结算管理体系。
此外,五市公务员医疗补助、保健对象医疗补贴及离休人员医疗保障暂仍按当地相关政策管理,其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跨统筹地区就医发生的医药费用,将创造条件逐步实现直接联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