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板桥坊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及效益情况审计结果
青岛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07年第8号(总第19号)
青岛市板桥坊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及效益情况审计结果
(2007年8月30日公告)
2006年6月至8月,青岛市审计局对板桥坊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及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青岛市板桥坊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是2004年市政府要办的实事之一。板桥坊河河道中心线长175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以及排水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由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负责,实施阶段的组织、建设和管理由代建单位李沧区市政工程建设养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沧市政公司)负责。该项目设计单位为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由青岛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青岛市市政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监理。项目概算总投资4396.5万元,其中市财力投资2000万元,其余由李沧区通过返还的河道维护费筹措解决。项目报审总投资3405.55万元,审计审定总投资2760.47万元,审减***5.08万元。
(一)建设管理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李沧区政府比较重视项目管理,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环节基本执行了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施工、监理均按规定进行了招投标;建设资金基本能够按照投资计划到位;李沧市政公司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财务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和会计处理基本合规。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投资效益情况
板桥坊河综合整治工程基本达到了立项时所设定的建设目标,改善了沿河流域居民的居住和生活环境,缓解了交通堵塞,提高了排洪能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但由于河道治理和其他配套的市政设施建设不同步等原因,河道下游的污染未得到根本治理,综合治理效果不够理想。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504.5万元。项目报审工程结算总值2532.11万元,审计审定2027.61万元,施工单位因多计工程量、错套定额等原因,多计工程价款504.5万元。
(二)多报委托拆迁费和征地拆迁补偿费140.58万元。
(三)投资效益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污水处理、截污规划不配套。未对下游同步配套建设污水泵站,流域周边市政污水管网不配套,造成部分污水直接排入板桥坊河;河道下游入海口处原规划的”后海五号泵站“未同步建设,致使截污干管中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排胶州湾海域。
二是河道下游约500米回淤严重。至审计日,上述区域已硬化的河底完全被回淤淤泥覆盖,淤积厚度平均约30厘米,河道维护困难。
三是由于设计变更、提高设计等级以及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等原因,造成增加投资110.6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审计结束后,市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多计工程价款及多报委托拆迁费和征地拆迁补偿费问题下达审计决定书进行了处理。同时,出具审计报告,提出以下建议:
(一)代建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工程财务和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认真履行代建职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加快板桥坊河流域截污、管网改造等工程和“后海五号泵站”的规划建设,治水、治污等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提高综合整治效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河道下游受潮汐影响段进一步优化设计,降低潮汐回淤影响。
四、整改情况
李沧区政府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决定和建议,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已按照审计审定值与相关单位办理了工程结算;完善了部分截污管网配置,减少了排污点。其他问题和建议,正在逐步研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