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对了位置才能显威力——青岛食品安全行动调查之二
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发挥着重要的协调作用,被称“总牵头、总协调、总调度、总督查”。今年8月,我市印发 《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区、市政府要参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机构设置模式,设立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然而,近日记者从市食安办获悉,截止到目前,只有城阳、即墨、市南、市北四个区市按照《通知》要求设置了食品安全办公室。
食安办要“安”对位置
“过去,各区市食品安全协调机构都是由职能部门兼任,协调督办力度比较弱,针对这一问题,市里才做出要求,让各区市政府参照市食安委的机构设置模式,成立区市食安委和食安办。”10月19日,市食安办副主任白友喜告诉记者。按照《通知》要求,各区市的食安办应当纳入区、市政府办公室。
“只有明确了办事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健全完善了综合协调机制,食品安全工作才能更好地展开。然而,截止到目前,大多区市都没有达到要求。”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这一说法在市食安办得到了证实。白友喜告诉记者,“目前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体制机制的确尚未理顺,各区市食品安全办公室设置不一, 权限不一,尚不能有效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
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有的区市的食安办虽然已成立,但多只是挂上了牌,机构和人员都没有完全到位,有的区市甚至把食安办的牌子挂在了食药局里。他表示,“有的区市食安办现在只有一两个人,连收发文件等日常工作都忙不过来,哪有时间和精力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再说,食安办本身就是个统筹协调部门,如果挂在食药局里,还怎么去协调工商局、质监局等其他部门?”
把食安办“安”对位置、“安”好位置,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的重要一步。“‘安’的位置不同,工作的效率也明显不同”,一位食安办负责人表示,“城阳、即墨的食安办纳入区政府办公室后,工作力度明显加强,最近青岛大部分黑窝点、黑作坊都是在这两个区市打掉的。”
“安”好位置彰显威力
城阳、即墨等区市的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到底是如何设置的?记者进行了采访。
据了解,今年5月,城阳区就下发通知成立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办公室,该机构隶属区政府办公室领导,编制6名,其中主任、副主任各1名。
据城阳区食安办主任刘学永介绍,区食安办的主要职责十分明确,包括:组织拟定全区食品安全规划;组织协调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推动健全协调联动和长效监管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督促检查区政府相关部门和街道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监管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为了加强街道食品安全工作,今年6月份,城阳还要求各街道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主任,街道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单独设置。各街道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配备3-5名专职工作人员,由各街道从现有在职人员中调剂。
记者了解到,各街道食安办设立后,专门组织协调本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本街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和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此外,还会配合区食品安全监管和各职能部门,对本街道食品安全开展监督检查并建立记录和档案。此外,街道食安办还会督促检查本街道各社区(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街道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
据城阳区食安办综合协调科负责人栾绍斌介绍,区食安办和街道食安办成立后,对全区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截止到目 前 已 经 摸 底10560家,占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的九成以上。“全部摸底完成后,不管哪个单位出现食品问题,我们都可以迅速联系上进行查处。”栾绍斌表示。
“责任不落实,体系就形同虚设”
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除了要健全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食安办的作用外,落实监管责任也是重中之重。“各个监管部门细化了职责,这是关键一步。但是如果责任得不到落实,不去追究监管不到位部门的责任,那监管体系就形同虚设。”市食安办一位负责人表示。
今年5月底,***批转发改委 《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就提出,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和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
在采访中,白友喜也告诉记者,“只有各区市政府、镇政府和九大监管部门都明确了责任,做到了层层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的大网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没有责任的落实,监管食品安全、严格执法都无从谈起。”
长期从事食品安全研究的青岛党校教授陈玉光建议,落实各级政府的责任,需要从行政方面具体制定行政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加强食品安全行政责任的落实,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各个监管部门也应该进一步完善各自的责任分工。
“食品安全是个民心工程,各级政府一把手应该给予足够重视,不能只把目标定在所辖范围不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上”,陈玉光认为,“政府应更加重视日常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甚至应该将食品安全监管成绩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