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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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3日发表
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和崂山区物价局、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物业管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和《青岛市物价局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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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17:45:3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