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青岛新年盛典活动期间实施道路交通管制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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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3日发表
2005年12月31日21时至2006年1月1日0时30分,“2006青岛新年盛典”活动将在我市***广场举行,为确保活动期间现场及周边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并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届时对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及道路
2005年12月31日21时起,东海路的福州路至延安三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出租车除外)。上述道路交通管制解除时间将视庆典活动进行情况确定。
二、社会车辆调流路线交通管制期间,行经东海路管制路段的社会车辆绕行香港中路、香港西路。
三、临时停车场设置
盛典活动期间,社会车辆可在山东路(香港中路至东海路段)、澳门路、澳门一路、澳门二路、澳门三路、澳门四路、澳门五路、澳门六路双侧单排顺向临时停车。
特此通告
200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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