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纪委市监委强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监督检查规范微
为深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全面巩固脱贫成效,有序衔接乡村振兴,福泉市纪委市监委及时安排部署,将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督查工作进行了责任分解,由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第一纪检监察室协助配合开展工作。 福泉市纪委市监委根据《福泉市深化“五改五化五引导五教育”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迅速成立了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小组。乡村治理体系工作小组通过组织召开小组工作会、日常室务会等对该项工作进行调度、研究。 在开展该项督查工作前,福泉市纪委市监委把制度性建设纳入工作重点,明确督查的范围和督查内容,为督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通过对2个街道的4个村(居)进行实地走访调研,亲自到民政、财政、扶贫、教育、医疗保障、公安等9个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座谈交流,结合实际拟定了《福泉市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形成了基层党组织关于重大决策、便民服务、日常管理3大类权力清单共31项,进一步规范“微权力”运行,让权力进笼,防止“微权力”任性,解决“微腐败”根治难的问题。同时,形成了《福泉市农村基层“小微权力”监督清单》,市、镇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照单”开展监督检查。 据悉,《福泉市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清单》不仅从议事决策,党务、村务、财务等日常管理方面进行了细化明确,还对惠及群众的各项便民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汇总,内容包含城乡低保申请、大病救助申请、自然灾害救助及救灾款物发放、三户资金救助申请、农民建房宅基地申请等审批事项及办理流程,其针对性、操作性强,让人民群众的监督更为直观、权利保障更为可靠,极大程度地减少“打招呼”等人为因素干扰,促进群众满意度得以提高。 截至目前,福泉市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已组织各村居党组织开展自查自评1次,通过查阅资料、走访了解、座谈等方式开展面上督查或暗访抽查8次,共发现问题38个,目前正在督促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