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鞍山市铁东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收费优惠政策,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依法规范收费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依据省财政厅公布的2019年《辽宁省收费基金目录清单》,调整编制了2019年《鞍山市铁东区本级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鞍山市铁东区本级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鞍山市铁东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公布的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如遇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调整,则按照国家和省现行有效文件规定执行。
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投诉举报电话:2699220。
***:
1、《鞍山市铁东区本级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鞍山市铁东区本级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3、《鞍山市铁东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鞍山市铁东区财政局
2019年6月12日
***:(3张表)2019铁东区本级非税收入项目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