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巡察办巡察公告
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从2019年11月中旬开始,区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巡察组将分别对有关单位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及时间
由区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对大孤山街道和旧堡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覆盖到所辖村和社区)进行巡察;区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对新兴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覆盖到所辖村和社区)、区综合执法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区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对东长甸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覆盖到所辖村和社区)、区行政审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区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对常青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覆盖到所辖村和社区)、区委党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巡察时间为2019年11月中旬至2020年1月下旬,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
二、巡察内容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巡察相关制度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巡察受理范围外的信访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干部群众如有举报和反映问题的,可通过电话、意见箱或邮箱等渠道与巡察组联系。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等,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具体如下:
(一)第一巡察组
1.意见箱设置地点: 大孤山街道办事处一楼楼梯口处、旧堡街道办事处院门前处。
2.举报电话:6078605 5***4409,受理时间:巡察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3.电子邮箱 :fanchuipu@163.com
4.通信地址:区委第一巡察组。(邮政编码:114001)
(二)第二巡察组
1.意见箱设置地点:综合执法局门前、新兴街道办事处门前。
2.举报电话:2929775 2267835 ,受理时间:巡察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3.电子邮箱:TDXCB2@163.com
4.通信地址:区委第二巡察组。(邮政编码:114001 )
(三)第三巡察组
1.意见箱设置地点:区行政审批局一楼办事大厅、东长甸街道办事处办事大厅。
2.举报电话 2699259,受理时间:巡察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3.电子邮箱 :tdxcdsz@163.com
4.通信地址: 区委第三巡察组(邮政编码:114001)
(四)第四巡察组
1.意见箱设置地点:区委党校一楼楼门前左侧、常青街道办事处一楼办事大厅内。
2.举报电话 2699081,受理时间:巡察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3.电子邮箱 :tdqxcz3@163.com
4.通信地址: 区委第四巡察组(邮政编码:114001)
特此公告
中共铁东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