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司法局坚持党建品牌为引领助模范机关创建取得新成效
福泉市司法局坚持以“法律服务·公正为民”党建品牌和模范机关创建为引领,切实发挥党建工作“催化剂”“助推器”的作用,扎实推动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实现了模范机关创建与司法行政业务发展的“同频共振”。 以党建引领促普法宣传教育,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建立和完善法治教育制度,抓好全市领导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市内国企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2020年,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学率、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中小学法治教育融入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目前,全市103所中小学全部配全配齐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开办有法治课程。在福泉二中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1个,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余次。组织党员开展普法集中宣传活动73次,宣传资料110000余份(册),免费提供线上线下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以党建引领促调解触角延伸,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促进健全调解机制,建立警调、诉调、访调、检调机制,调解工作与信访、治安、刑事、诉讼的无缝衔接,调解触角延伸到小区、楼栋等。健全87个乡镇、村居调解组织,在金山、马场坪街道新建小区、楼栋调解小组82个,以村民小组和集中自然村寨为单元组建调解小组800个。截止2020年9月,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累计受理调处矛盾纠纷809件,调解成功1677件,调解成功率92.7%,引导进入诉讼程序169件,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引导司法确认810件。畅通“诉调对接”流转通道,受理市人民法院委托调处的纠纷627件,调解成功228件。充分发挥了党员在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以党建引领促法律服务,优化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提升党员服务意识和能力,优化做实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工作。加强工作规范及执业纪律督查,秉承“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应援必援”的宗旨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推行“预约、延时、***”三服务机制做好公证服务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公平公正的实现。2020年以来,办理公证服务事项559 件,提供***服务23次,为贫困群众减免公证服务费用23件;办理并指派法律援助案件238件,援助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其中累计给予35位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提供了法律援助,涉案金额为54.12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免费代写各类法律文书45份。 福泉市司法局以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为抓手,充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增强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力维护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使群众在模范机关创建过程中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提升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