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四举措持续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迈向深入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福泉市以“三整合、三统一、三转变”为主要抓手,通过明晰责权、加强协作、配强队伍、推动力量下沉,持续推动改革迈向深入,构建了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行政执法由“九龙管水”转变为“一龙治水”。2019年机构改革后,划出环保、市场监管、农业、国土资源(规划)四个领域行政执法权530项(机改前共有1381项执法权),现行使城镇管理、建设、林业、水务、工信等14个方面818项执法权限,其中行政处罚696项,行政强制93项。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3300余次;查处一般程序案件1675件,办理简易程序案件7万余件;受理信访、热线、举报等2900余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明晰管罚边界,促进依法履职。明确责任边界,完善工作制度,强化部门联动,规范行政行为,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不断提升行政管理效率和综合行政执法履职能力。下发《福泉市关于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意见》,制定并明晰了各部门(单位)行政执法权利清单,明确市综合执法局和相关业务主管审批部门的工作边界;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依法履行后续监管、行政处罚及其相关的行政强制等职责,加大行政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了调查取证不合法、行政不作为、前端监管弱化等问题。 强化部门协作,规范执法行为。保障行政执法部门与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无缝衔接,做到相互监督,相互促进。下发《福泉市行政执法与行政监督、纪检监察、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试行)》,以制度保障行政执法与行政监督、纪检监察、刑事司法工作街接,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明析了市综合执法部门执法办案、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公安司法、纪检监察之间的权责,严格责任追究,防止推诿扯皮,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切实保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有力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 加大干部招聘,配强执法队伍。2019年机构改革后,核定执法局编制181个,其中行政编制12个,事业编制169个,现有工作人员137名。为切实解决专业人才不足问题,2019年经对接省州相关部门,将福泉市执法人事招聘解冻,并面向社会重点招考法律事务和司法鉴定技术、民事执行等法律相关专业技术人才21名,用以充实乡镇分局力量,打造专业化队伍。 深化执法改革,推动力量下沉。在牛场镇、陆坪镇、凤山镇、龙昌镇、道坪镇、仙桥乡六个乡镇分别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分局,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机构,负责履行执法局相关行政执法权。整合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水利站、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规划环保建设办公室部分人员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设在该乡镇的综合行政执法分局人员,针对困扰乡镇的农业机械安全、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市政,包括村镇规划建设、民政、农村市场管理,殡葬等领域问题有效开展执法工作。实现了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形成乡镇境内综合行政执法及监管的工作合力,构建了长效、高效城乡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