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景泰黄河石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项目巡护工具存放处问题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依据景泰县人民政府《关于景泰黄河石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项目问题整改市级验收销号的请示》(景政发〔2020〕49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安排,2020年7月15日,由市林草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文广旅局等四单位组成市级验收组,对拟销号的黄河石林管委会南山停车场、景区道路、管护站和巡护工具存放处等4项问题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勘查、问询了解等方式开展了市级验收。经验收组核实,巡护工具存放处问题落实了整改措施,但部分资料不完善,未通过市级验收。根据验收情况,2020年8月26日,市林业和草原局向景泰县政府下发了《关于景泰黄河石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项目问题整改补充资料的函》(市林草函字〔2020〕103号),要求景泰县补充完善相关资料。目前,景泰县已补充《不动产权证书》,该问题整改资料已完善,符合《全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方案》(甘林保函〔2020〕7***号)销号条件,拟进行市级销号。现就整改结果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向白银市林业和草原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月7日-1月13日(五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白银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943-825***89
联系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广场北路1号
景泰县黄河石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项目巡护工具存放处问题整改情况
巡护工具存放处:编号62-S-007-QT-0050。位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坐标(E 104°21’5.663”、N 36°54’56.502”),于2018年9月开工建设,2019年2月竣工。建设规模1338.1平方米。原为石林管委会电瓶车存放处,现改为巡护工具存放处。
责任单位:景泰县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补办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环评手续、地质遗迹影响评价报告。
完成情况:已完成地质遗迹影响评价报告及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报备,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查意见。全面完成了整改工作,具备销号条件。
白银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