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镇四强化部署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
凤山镇精心组织,采取四强化措施为2015年城乡低保户审核认定提标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强化保障。一是组织保障。成立镇城乡低保提标和年度复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指导组,各乡镇、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专门研究和解决城乡低保提标工作的相关问题;二是机制保障。全面建立随机抽定评议人员的评议工作机制,完善城乡低保标准稳定增长机制,强化以家庭收入核查为核心的对象认定机制;三是经费保障。由镇财政部门安排城乡低保提标和年度复核专项工作经费,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措施。根据工作部署,低保提标工作按照准备阶段、宣传阶段、实施阶段和验收阶段4个阶段进行,从2014年12月26日开始至2015年3月全面完成工作。各村(居)结合农低保对象季节性缺粮核查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栏等进行广泛宣传,整合各有关部门人员力量,切实抓好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城乡低保对象审批工作严格按照“三环节十步骤”(三环节:申请核评、审核、审批,十步骤:申请受理、调查核实、一榜公示。民主评困、二榜公示、经办机构审查、镇政府审核、三榜公示、市级民政部门审批、四榜公示、待遇批准)的程序开展,确保一个环节不少,一个程序不漏, 强化要求。一是严格调查、审核、审批。采取查看、询问、索证、访问邻居等方法详细核实居民家庭实际收入和生活状况,按照“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如实填写入户调查记录,在没有入户调查或召开评议小组会议评议前不得随意拒绝居民的申请要求;二是严格公示制度。坚持、完善“四榜公示”制度,确保公示时间在5日以上;三是严格动态管理。结合此次提标工作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普查,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应保尽保。四是加强重点核查。重点核查低保对象中年满60岁老人等其他应享受分类施保对象;重点突击核查将老人分户出来办理低保的人员,杜绝分户保、平均保现象;重点核查村干部、社区干部直系亲属享受低保的人员,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强化职责。要求各村(居)、各部门切实履职,主动作为,全力抓好城乡低保年度复核、提标和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工作。镇农村低保复核工作督查组在验收阶段中,从各村(居)上报备案表抽取10%以上的低保户进行抽样调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重新开展复核认定工作,同时,对相关责任人问责。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推进缓慢,特别是出现问题的,镇政府将对村(居)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的,将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