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盟磷业新龙坝200万ta选厂工程项目环境影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做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福泉市中盟磷业新龙坝200万t/a选厂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次环境评价的初步结果,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盟磷业新龙坝200万t/a选厂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福泉市道坪镇英坪村新龙坝 项目投资:19***1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用地面积35601㎡,总建筑面积20000㎡。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细碎筛分厂房、粉矿仓、胶带廊、转运站、磨浮厂房、浓密池、泵站等工业设施,场内道路及必要的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年产200万t/a选矿装置和配套100万t/a的尾矿再选装置,年产磷精矿160万t。 二、本项目可能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① 环境空气影响 本项目施工阶段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燃油、运输车辆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② 地表水环境影响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冲洗维修产生的含油污水。 ③ 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的高噪声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 ④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含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2)营运期 ① 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尾矿水、精矿废水;尾矿废水呈酸性,主要污染物有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氟化物等;精矿水呈中性,主要污染物有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氟化物等;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等。 ② 环境空气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筛分细碎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粉尘,浮选过程浮选药剂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硫酸雾、氟化物。 ③ 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皮带运输机、螺旋分选机、细破机、分级筛、浮选机、泵类、脱水机、袋式除尘器风机等机械性噪声和各类电力设施等电磁性噪声,以及交通运输噪声。 ④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尾矿、除尘器粉尘及少量生活垃圾产生,为一般固废。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① 废气: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存放在料库内,或加盖棚布;尽量避免在起风的情况下装卸物料;对工地附近的道路环境实行保洁制度,及时清扫,尽量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② 废水:施工期间临时居住点的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清洗水等应经过简易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再外排,禁止乱排、漫排。 ③ 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它们的检修与维护,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合理安排装修时间,避免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持续作业;夜间禁止进行作业,昼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时应避开中午休息时间。 ④ 固体废物:废弃的建筑材料、设备安装剩下的边角料等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堆放场,生活垃圾收集在选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内,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2)运营期 ① 废气:筛分细碎厂房和粉矿仓采用风机除尘系统进行除尘治理,除尘效率大于98%,皮带传送带采取全程封闭处理。硫酸雾、氟化物采用通风换气治理措施经处理后的废气可以达标排放;食堂内安装静电油烟净化器和专用烟道可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② 废水:本项目选矿废水回用到选矿过程,尾矿废水通过尾矿管道回用到选厂内,整个项目几乎无污水排放;剩余少量尾矿废水经过尾矿库区环保站处理,污染物浓度均低于(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排放标准中的限制要求。 ③ 噪声:本项目的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震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标。 ④固体废物:除尘器粉尘回用于生产,尾矿输送到白岩尾矿库;少量生活垃圾送往当地环卫部门垃圾填埋场处置。本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排放量为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建设单位对可能影响环境的污染因素按环评要求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后,可保证废气、废水、噪声等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同时经过加强管理和落实风险措施后,发生风险的几率很小,则本项目的建设将不至于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五、公众参与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向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查阅报告书简本和索取补充信息的有效期为本公示发布日十个工作日内有效。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本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城镇居民和单位工作人员、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业专家及环保主管部门官员。征求意见的内容为与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征求意见可以通过面谈、电话、书信等形式进行。 建设单位:福泉市中盟磷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承忠 联系方式:150****0255 Email:489440007@qq.com 环评单位:河北鑫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广平街10号 邮编:050000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152****3262, Email:2654114860@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环评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征询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福泉市环境保护局 二0一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