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城厢司法所成功为农民工追讨工资6万余元
2013年3月10日上午,9位农民工到城厢司法所进行法律咨询,要求我所和通过法律渠道为其追讨年前在水东坡货场做工的工钱6万余元。 经过询问调查:农民工蒋某9等人于2012年6月到水东坡货场做工(双方仅达成了口头协议,未签订劳动合同),12月工程竣工后,工程负责人王某借口无钱支付工钱,之后便外出一直未归,经蒋某等人多次电话联系,王某不但不付工钱,还扬言“有本事可以到法院去起诉他”。为此,蒋某等人曾多次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诉请予以解决,因未能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导致诉求无果。 了解情况后,为切实维护农民工胡合法权益,我所立即与该镇综治办工作人员开展走访、收集、核实等调查工作。 在掌握证据后,3月13日,我所电话通知了双方当事人到办公室进行调解。调解开始时,王某拒不认账且态度强硬,极不配合工作。我所工作人员随即向其出示了相关证据,并对其进行口头教育和法律知识讲解之后,王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答应立即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现场凭收据和现金结清了工钱。手捧着血汗钱,蒋某等人紧紧握住工作人员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此举有效的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服务和构建和谐福泉起到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