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助推特色村寨建设上新台阶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是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载体,也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特色经济的重要平台。搞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工作,是民族工作部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重大举措;是体现党的民族政策效果和扩大民族政策影响的重要窗口;是抢救、保护、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在民族地区实现经济发展和民族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少数民族地区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平台;是建设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重要元素和抓手,充分体现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是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凝聚力量,营造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市民宗局就搞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和详细思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国家民委和财政部正式出台《关于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来,市民宗局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进一步加强了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的调研和规划,上报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纳入了年度重点实施项目,专项经费投入逐年递增。截止目前,用于试点工作方面的支出分别达到 2000 余万元,并明确在今后每年至少增加与经济发展保持同步。市民宗局以此为契机,加强与市直部门和乡镇的沟通协调,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有效地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的氛围。
(二)抢抓机遇,准确定位。如何找准发展的路子,是摆在面前的首要问题。对此,市民宗局在借助国家、省、州有关发展政策,认真领会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抓住新农村建设、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等机遇,大打民族牌,寻找发展主题,形成独特、有效的发展模式。
(三)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围绕发展主题,结合地貌特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分步实施”的要求,把民居改造与村寨长远发展目标相结合,分别制定总体发展规划和民居改造规划。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结构的民居,普遍实行“一户一册、分户设计”,做到“一户一图、一户一样”,保证整体风格一致,每户各有千秋。建立干部包户制度,要求包户干部做到“五到户”,即宣传到户、登记到户、任务到户、指导到户、时间到户。统一实行“各户分别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统一验收、公开兑现奖励政策”的运作办法,对老弱病残等有实际困难的,由乡村干部实行“全包”。通过民居改造,充分体现民族文化、农耕文化、历史文化相结合的特色,使之成为一道靓丽的民族山寨风景。
(四)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为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力量和资源,形成任务共担、同创共建、资源共用、成果共享的工作格局。市要协调整合三个方面的资源:一是相关政策资源的整合。争取国家有关民族、旅游、农业、新农村建设等政策的倾斜和支持。二是文化、旅游战线资源的整合。普遍做到文化、旅游、农业等项目做在一块、设施建在一处、活动连在一起。对文化、旅游、农业项目资金量少的工程采取文化、旅游、农业项目与其他项目整合,解决单个项目投入不足的问题。三是统战、民族工作部门力量的整合。借助统战、民族工作部门的独特优势和工作条件,增添村寨建设的发展动力。在民族村寨建设中要通过“三带”促创建,才能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以点带面。在特色村寨建设中,选择有较高思想觉悟、有影响力的能人和各项目建设领头人等作为重点,参与特色村寨建设。二是以城带乡。争取省、州、市有关部门与村寨开展结对帮扶,争取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各项资金,有效改善特色村寨的基础设施状况。三是以商带建。以在建项目带动村寨创建,积极探索“以商养建、以建促商”的良性循环机制。依托一批在建项目、经营场所集聚人气和商机,实现经营与服务的良性循环,保障特色村寨建设的正常投入。
(五)完善设施,整治村容。各级各部门要投入资金,完成试点村寨基础设施建设,彻底地改变试点地区的环境、面貌。要新建标准化村级卫生室,促进医疗卫生条件改观,加大乡村公路建设力度,实现组组通公路;抓好生态家园建设,大力推进改水、改厕、建沼气池,实行人、畜生活分离,集中绿化、美化、亮化村寨中心巷道。做到特色村寨的容貌洁净靓丽,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六)注重文化,丰富内涵。在传承和弘扬民族特色文化中,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挖掘、继承与创新并举。一是注重挖掘整理,突出民族元素的內涵。二是建好文化阵地。加强试点村寨民族文化活动基地建设。三是广泛开展活动。在试点村寨广泛开展民族知识、民族文化活动,定期开展民族文化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