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会到福泉督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1月26日下午,***安委会第七督查组到福泉市督促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省安监局副局长叶文邦,副州长张全毅,州安监局副局长陈德岐,副市长杨勇等陪同督查。 督查组由安监总局监管一司副司长汪山泉,商务部副司长吴国华及全国总工会等多部门人员组成,一行6人。 督查组专程前往福泉市太平煤矿,分两个小组进行现场督查。一个组查阅该矿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资料、上级到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听取煤矿安全生产汇报,另一个组则到煤矿井下进行实地检查。然后,集中进行综合反馈。 督查中,汪泉山等人从太平煤矿副井入井对该矿副井井底车场、运输平巷、总轨道下山、15002采面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进行了检查;升井后督查人员又对该矿地面设施设备进行了检查。经查,发现该矿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局部地段排水沟低浅且有淤泥未及时清理、副井部分照明不足、局部支附设施强度不够等。督查组当场指令:由黔南州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责令该矿对上述安全问题隐患编制整改方案报集团公司批复后进行整改,并于1月29日之前整改完毕,由福泉市煤安局督促整改,并由州煤安局和市安监局联合验收。 在听取现场督查情况综合反馈后,督查组认为,太平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做得较好,但也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和不足,要求必须加强对井下检查存在隐患整改落实。要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标准化建设,改善生产工艺,既增强安全性,又能提高产量。安全是最重要的,在安全投入上绝不能少。只要安全,才有效益。要加强煤矿安全监管,落实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总之,要千方百计确保煤矿安全。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