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考政策出台
12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09年中考相关政策出台。按规定,政治、历史作为考查科目不直接纳入中考分数;体育中考成绩增至60分;艺术特长生停止招生;市三好、优干同等条件下不再优先录取;千山区城镇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报考本地区省示范高中的同时,允许补报市内省示范高中;从2010年开始,新元高中停止招生。
2009年中考增加政治、历史考查科目,每科50分,两科合计100分,合堂进行,时间为100分钟,其成绩不直接纳入中考分数之内,将其转换成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对不及格者(即没有达到60分者),省级示范高中不予录取(包括择校生)。
2009年起,我市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业考试分为平时考核和集中测试两部分,每部分30分,总计60分,纳入中考成绩。
集中统一体育测试内容包括身体基础、运动能力和运动技能三类,每类10分。其中,第一类身体基础项目:身高标准体重(5分);男引体向上、掷实心球(两项选一,5分)、女仰卧起坐、掷实心球(两项选一,5分)。第二类运动技能项目:跳绳、立定跳远(两项选一,10分)。第三类运动能力项目:男1000米、女800米(必测,10分)。
集中统一体育测试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集中地点统一进行。
2009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提高到60分,是以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的。《***、***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文件规定:要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辽宁省义务教育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实施方案》文件规定:从2008年起进一步完善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方案,按总分60分计入初中升学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
2009年我市公办普通高中继续按照招生计划总数的2%招收体育特长生,纳入公费招生计划,体育特长生录取程序先于统招公费生。从2009年起,我市停止艺术特长生招生。按省教育厅文件规定,中考允许招收2%的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不在文件规定招收范围。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中小学招生及初中生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取消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市三好、优干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属于我市自行确定。根据现行的中考政策和录取程序,取消此政策,更有利于公平公正。
千山区城镇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报考本地区省示范高中的同时,允许补报市内省示范高中。市内省示范高中通过适当扩招,将指标定向分配给千山区城镇户口的初中毕业生。在鞍山市城市整体建设过程中,鞍山市城乡结合部部分村屯农民由农业户口变为居民户口,其子女初升高应享受城区居民待遇。此项政策有利于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具体办法将按照区域管理体系,这部分考生在报考十三中、矿山高中的基础上,待中考成绩出来后,补报志愿,根据指标,依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另外,从2010年开始,新元高中停止招生。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出发,将分步骤实现把此类高中办成免费的公办优质高中,彻底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逐步实现高中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