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召开五届二十次常委会
主要审议并通过《福泉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近日,市人大召开五届二十次常委会,重点审议《福泉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昌旭主持会议。副主任王为桃、李顺贵、李毅、粟良俊、胡金国、彭建华、周毅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刘远卓,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庆阳,市法院代院长杨兆颋列席会议。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和民政局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福泉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议案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石惠平、唐冬梅、李宁等辞去福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两加一推”和“三化同步”发展战略,加快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根据《贵州省设置街道办事处暂行标准》和《贵州设镇暂行标准的通知》相关要求,为科学合理制定我市乡镇行政区划方案,达到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行政成本,削减乡镇债务,精简干部队伍,提高行政效率,加快乡镇职能和领导方式的转变,促进我市率先在全州创建小康市的目标,经市委研究决定,拟对我市乡镇行政区划重新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按照群众意愿、区域相邻、民风相近、产业相似和边远乡镇向中心城镇靠拢、便于管理等行政区划调整的原则,经过分别召开乡镇、片区和市级层面的调研座谈会,采取现场讨论和问卷调查等方式,与乡镇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干部、群众代表等进行面对面探讨,充分征求了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市委召开调研领导小组会,综合分析意见和建议,优化比选行政区划调整建议方案。 方案建议将我市目前的“两办、九镇、六乡”调整为“两办、七镇、一乡”。即:撤销城厢镇、岔河乡;将城厢镇、岔河乡并入金山街道办事处;将凤山镇的甘巴哨村划入马场坪街道办事处;黄丝镇建制不变;撤销谷汪乡,将谷汪乡的云雾村并入龙昌镇,镇政府驻地为现龙昌镇政府;撤销高石乡,将高石乡除翁巴村哲伍片区部分组外和谷汪乡的三江村、马龙井村并入牛场镇,镇政府驻地为现牛场镇政府;将高石乡高石乡翁巴哲伍片区部分组并入地松镇;撤销兴隆乡,将兴隆乡并入凤山镇,镇政府驻地为现凤山镇政府;撤销藜山乡,将藜山乡并入陆坪镇,镇政府驻地为现陆坪镇政府;撤销高坪镇,将高坪镇除王卡村以外并入道坪镇,镇政府驻地为现道坪镇;将高坪镇的王卡村并入仙桥乡后,保持仙桥乡建制不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根据《全国和地方人大代表法》及《福泉市人大常委会接受市人大代辞职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于工作需要,市人大部分选区代表石惠平等调离本行政区域,不能再代表该区域人民群众履行代表职责和义务,需辞去代表职务。 常委会在审议这两个议案时认为,我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关系到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涉及面广、影响深远。调整中,既要尊重民意,又要符合实际;既要尊重规律,又要加强引导;既要尊重当前,又要兼顾长远;既要考虑稳定,又要考虑发展。大家对调整方案提出了有价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认为,部分市人大代表因工作需要调离相关行政区域,不能再代表该区域群众履行职责职能,应依法辞去代表职务。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0人,实到20人。经表决:19票同意,1票弃权,高票通过《福泉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全票通过石惠平等辞去福泉市第五届人大代表职务。 会议认为,根据我市乡镇行政区划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对乡镇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是必要的。市人民政府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提出的调整方案符合我市实际,得到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可,调整方案切实可行。决定同意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由市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 会议强调,进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要素集聚、节约行政成本、统筹城乡发展,是构建和谐福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乡镇(办事处),要切实做好思想引导、宣传动员、维护稳定等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依法顺利开展。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