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采取三项措施加强通领域商品质量监
为保障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营造良好的消费安全环境,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市采取“三项措施”加强通领域商品质量监。 一是确定与广大消费者息息相关的汽车配件、家用电器、消防产品、儿童玩具、人造板、电气电缆、燃气具、手机、服装、建材等十类商品为重点监管商品,加强对流通领域商品市场巡查力度,安排专人定期对以上十大类商品进行巡查,填写重要商品市场巡查表,随时掌握经营者经营情况和商品质量情况,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二是逐步建立完善流通领域重要商品进、销货台账监管制度。要求经营者建立进销、货台帐,完善商品质量监管溯源体系,实行分类监管,确保辖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 三是加强流通领域商品抽检,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目前,在市工商局已开展对汽车电瓶、电磁炉、节能灯、 电热水器、民用液化气进行抽捡送检。 截至目前,我市已出动人员31人次,检查经营户311户次,对6户不能出具产品合格证的进行了行政告诫,并责令限期提供产品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