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秀区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1
6月23日上午,万秀区司法局组织辖区24名社区矫正对象分批到万秀区社区矫正中心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本次学习由万秀区司法局副局长黄俊进行授课。
集中学习现场
活动开始前,工作人员对活动现场进行了全面消毒,要求每位社区矫正对象带好口罩并保持安全距离就坐,做好活动现场防疫措施。活动中,工作人员给社区矫正对象派发了《社区矫正法》学习资料。黄俊副局长对《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目的、意义、矫正对象的义务、合法权益保障、教育矫正、违反监管规定的处理等主要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通过宣讲,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自觉接受改造教育和劳动。学习结束后,黄俊副局长要求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学习《社区矫正法》原文共九章63条规定,今后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依法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确保学习效果,社区矫正对象在学习结束后参与了《社区矫正法》知识测试。
万秀区司法局黄俊副局长进行授课
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知识测试
“端午节”临近,为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体验节日习俗、增进文化自信,焕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巨大热情,工作人员还通过播放视频开展“端午节”主题教育活动,直观生动地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讲了“端午节”的来历、民间习俗、历史故事,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对传统文化的学习和传承,对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遵守相关规定、服从管理起到良好的教育促进作用。
社区矫正对象观看“端午节”主题教育视频
学习活动结束后,我局局长助理、监狱挂职人民警察徐飞鹏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点验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作节前警示训话,着重强调“端午节”期间的安全问题和请销假制度,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必须随身携带定位手机并保持畅通,要主动汇报,随时接受查访,如遇困难和问题立即上报,并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节日期间不酗酒、不酒驾、不擅自外出等。
徐飞鹏助理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节前警示训话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我区社区矫正对象主动接受社区矫正的态度和意识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爱国热情和法律意识得到提高,《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氛围更加浓厚,为7月1日《社区矫正法》的实施,全面推动我区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