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派潭镇高滩村等地块)的批复
各有关单位:
经审查,现对《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派潭镇高滩村等地块)》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原则同意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派潭镇高滩村等地块),请各单位依职能严格按该方案落实。
二、项目拟使用预留规模9.0527公顷,共涉及2个地块,位于派潭镇(高滩村、上九陂村)、宁西街道(白水村、塘美村),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3.2989公顷(其中耕地1.7779公顷)、建设用地5.2944公顷,未利用地0.4594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按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做好成果公告,并逐级报送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和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同步更新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doc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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