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深圳方正微电子有限公司G023070002号宗地与
深圳方正微电子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将持有的G02307-0002号宗地和G02306-0007号宗地进行合宗。拟合宗用地位于宝龙街道,南同大道与宝龙七路交会口西南侧,拟合宗用地面积105833.9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普通工业用地。按照《宝龙第三代半导体产业化基地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要求,后续如因产业发展需要,允许该宗地(宗地号:G02306-0007)与相邻产业用地(宗地号:G02307-0002)按相关规定合宗。
现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土地分宗、合宗的办理规则》(深规土〔2010〕127分合宗规定),土地分宗、合宗审批前应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及委员会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不得少于20日。公示内容如下:
一、土地合宗情况
G02307-0002号宗地用地面积为92119.7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普通工业用地,G02306-0007号宗地用地面积为13713.8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普通工业用地,合宗后用地面积为105833.9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普通工业用地。
合宗后总建筑面积和各分项建筑面积未做变更(两地块加总)。
二、现场展示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
(二)项目现场
地址:龙岗区宝龙街道南同大道与宝龙七路交会口西南侧
三、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四、公示时间
项目合宗事宜公示期为20个自然日,自2022年12月12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本项目合宗公示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若邮寄以邮戳为准)将反映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寄(送)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来信请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邮编:518172,信封上请注明:深圳方正微电子有限公司G02307-0002号宗地与G02306-0007号宗地合宗。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逾期视为无意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0755-28918121;传真:0755-28918690
特此公示。
***:深圳方正微电子有限公司G02307-0002号宗地与G02306-0007号宗地合宗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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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方正微电子有限公司G02307-0002号宗地与G02306-0007号宗地合宗示意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