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玉州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对玉州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021年年度考核情况的通报
玉区医保发〔2022〕1号
玉州区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玉州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年度考核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22年2月开展玉州区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2021年玉州区共19家定点医疗机构参加年度考核。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定点医疗机构19家,总分在80分以下的定点医疗机构0家(详见***)。
二、考核评分及服务质量保证金扣除返还标准
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总分100分,年度考评分达80分(含80分)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质量保证金(按服务协议有关规定下同)100%返还;年度考评70分-80分(含70分)的定点医疗机构,质量保证金按服务协议80%返还;年度考评60分-70分(含60分)的定点医疗机构,质量保证金按服务协议60%返还;年度考核60分以下为考核不合格,质量保证金不予返还。
三、考核发现存在问题
(一)病历和病案首页检查: 存在过度检查、不合理收费、治疗与疾病病情不相符、主诊错误等问题。
(二)现场检查:非中医(类)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物理治疗;无物无理治疗、中医治疗项目诊疗单;同一天内为同一参保人员行物理治疗、中医及民族医诊疗项目超过4项, 查实有挂床住院。
四、整改要求
(一)各定点医疗机构应认真组织学习《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玉林市玉州区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服务协议》,并对考核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于2022年4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纸质盖章版)汇报到我局医保定点管理股。
(二)在日常考核和年终集中考核工作,发现各定点医疗机构对通报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玉林市玉州区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分数表
玉林市玉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3日
(联系人: 韩桂兰 联系电话: 0775-208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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