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凤山奏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
今年以来,凤山县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以创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契机,创新体制机制,通过强组织、建机制、抓宣传、重项目等举措,奏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有效开展。6月6日,凤城镇松仁村荣获第五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称号。
强组织聚共识,奏响“主题曲”。在“统”上发力,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全县“十四五”规划,高位组织、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在“聚”上给力,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均成立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结合职能职责细化工作方案。在“督”上用力,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政治巡察、年度目标考核和综合督查,推动工作责任有效落实。
建机制压责任,奏响“进行曲”。在“细”上加码,细化各项指标,出台《创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测评指标责任清单》,分类明确内容、标准及要求。在“量”上添重,将创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进行量化,创建办按月明确重点工作,清单化督促完成。在“责”上增压,落实党政“一把手”责任,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以及牵头领导和责任人,切实避免交叉推诿和责任落空。
抓宣传重保障,奏响“协奏曲”。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制作民族团结壮汉山歌宣传短视频,在县融媒体中心媒体平台、城区各大型LED屏幕不间断播放;录制快板宣传曲,利用应急广播系统,在全县10个乡镇(街道)99个行政村(社区)通过乡村大喇叭巡回滚动播放。同时,因地制宜,在城区主要路段、广场、街道等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报,营造创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累计向群众发放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宣传资料2000余份、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0份,制作大型宣传展板10张,循环播放LED宣传标语1000余条。此外,落实安排创建工作经费90万元,为做好创建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重项目保民生,奏响“交响曲”。对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乡、村,在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的支援上采取倾斜扶持政策,充分利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改善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重点建设民族乡集镇街道改造、防洪堤、村屯道路硬化等工程,切实解决当地群众的行路难、交通运输难、人畜饮水难等实际困难和问题。截至目前,累计实施15个项目,投资704.5万元,所有项目已全部在各乡镇村屯落地,开工率100%,资金支付率达60%以上,共惠及7个乡(镇)14个村屯,受益群众1.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