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2021年第十批就业困难人员安置上岗前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7号)、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崇人社发〔2020〕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0〕1号)的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就业服务中心初审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2021年第10批拟安置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名单及安置单位公示如下(详见附表),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1年10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或电话反映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书面材料寄送地址: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7530030
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