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戎装专项行动(五)
根据《军服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军地职能机构各负其责,彼此配合。
军队后勤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军服及其仿制品鉴定,强化被装仓库和物资管理,严格落实收旧规定要求,督导军服生产企业,严禁超合同任务组织生产、违规处理军服和军服残次品。
军队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军服穿着情况检查、纠察,教育引导部队官兵自觉遵守条令、条例等法律规定,严格落实军服穿着规定要求。
军队政法部门主要负责搜集涉及军服违法犯罪线索,查处军队人员涉嫌非法生产、买卖军服等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协调涉及军服的大案要案侦办,开展联合执法打击行动。
国防动员单位主要负责辖区内军地联合打击非法制售军服专项行动的牵头协调和情况梳理汇总,统筹所属后勤、管理、政法等力量,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相关工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依法查处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犯罪行为,对穿着军服及其仿制品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以及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人员,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军服及其仿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突出问题的电商平台组织开展约谈,督促电商平台强化合规审核,及时清理下架违法违规商品,清理整治使用“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开展广告宣传等经营活动的问题。
广播电视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涉及军服的法规常识宣传教育,报道相关打击行动,会同军队宣传主管部门审查电视剧和网络影视剧等影像作品,监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处理违规穿着使用军服问题。
网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涉及军服专项行动的网上宣传和舆情调控管控,根据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及时清理违法违规信息,依法查处相关网站平台、账号。
专项行动按照“谁的领域谁负责、谁的辖区谁负责”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和军队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制订行动方案,明确职能分工,搞好动员部署,采取军地统筹、分类组织、压茬推进的方法,开展执法巡查、网络清理、检查纠察、宣传报道等工作,构建联管联动、打防一体的管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