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警方破获一起残疾人贩卖毒品案用走街串巷说书打掩护贩毒
近日,我市警方成功打掉了一个以残疾人为主要人员的贩卖毒品咖啡因粉的犯罪团伙,并成功抓获三名罪嫌疑人。
今年3月份,警方接到寺庄镇某村群众的报警电话称,在自己的家里发现了可疑物品,向警方求助。接到报警后,警方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在报警人马某的家里,警方发现了一个用白色塑料袋包裹的三袋白色粉末状东西。而报案人马某声称对物品的相关信息并不知情,只是因为和寄存东西的人发生了利益纠纷,便向警方积极举报。
随后民警将这三袋白色粉末进行了依法扣押,并进行送检,证实是咖啡因粉后,对报案的马某进行了依法传唤。经警方调查,马某和王某都是有视力障碍的残疾人。为了谋取利益,他们利用说书,走街串巷的机会,由王某购买咖啡因粉进行分包销售,然后再由马某和其他残疾人进行分头销售,从中谋取利益。今年,偶然一次马某因为对说书时利益分配不公,心怀记恨,然后向警方举报了王某。随后警方顺藤摸瓜、迅速行动,并在寺庄镇将正在进行毒品交易的王某和宋某一举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王某、宋某因涉嫌毒品犯罪,已被公安机关办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身患残疾也可以靠自己的劳动自食其力,无论是残疾还是经济困难都不是犯罪的理由,也不能成为犯罪的挡箭牌。虽然法律对孕妇、重症病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设有保护性规定,但他们都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触犯法律一样会被判处相应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