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2015年度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暨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会
9月1日,我县召开2015年度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暨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会议。对我县2015年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国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次可供申购的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共有530套,销售均价比周边市场或同品质、同地段、同期商品住房的销售均价低20%。符合申报条件的列入全县移民搬迁村和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村户籍的居民户和具有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范围内户籍,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县城七社区范围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可在20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到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申报。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条件为申报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2208元,家庭总资产低于15万元,申请人和家庭成员在县城其社区及周边村范围内人均拥有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家庭住房总面积低于50平方米,可在2015年8月31日至9月14日到崇文镇人民政府进行申报。
张国文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惠民实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认真负责;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相关资料,充分掌握申报的条件、政策和时间,吃透政策,精心组织,规范操作,推进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真正让困难家庭得到实惠;要严格资格审查,严格操作程序,按时完成申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