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伍军人中的优秀共产党员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优化农村干部队伍结构,打造一支素质更高、能力更强、作风更优、纪律更严的农村干部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建设清凉绿色秀美幸福新陵川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鼓励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伍军人中的优秀共产党员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强班子、带队伍、谋发展、促振兴,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县加快“六地四转、三区十园”发展步伐提供组织保障。
二、选派范围和岗位
(一)选派范围
1.选派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岗党员干部,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
2.选派陵川籍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伍军人中的优秀共产党员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
(二)选派岗位
全县各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村、经济薄弱村、软弱涣散村党支部书记岗位进行重点选派,其它村党支部书记岗位结合工作实际选派。选派岗位由各乡镇党委研究提出,报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实施。
三、标准条件
被选派干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伍军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3年以上党龄;
2.政治素质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廉洁奉公,公道正派;
3.在职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优先从35岁以下年轻干部和55岁以上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中选派;
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伍军人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4.选派人员原则上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以及其它不适宜担任党支部书记的不得选派。
四、选派办法
1.建立选派人才库。采取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的办法确定,报名审批表可到县委组织部组织一室(县委3楼318室)领取或到陵川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czf.gov.cn)。报名成功的入选陵川县选派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伍军人中的优秀共产党员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库。符合选派条件,有到农村基层一线工作意愿的可随时报名。
2.确定选派村党支部。当村党支部书记出现空缺、本村无合适人选或因党支部书记不胜任等情况需调换的,由各乡镇党委先行进行申报,县委组织部审核批准。
3.确定选派人员。选派村确定后,综合考虑选派人员的籍贯,所在单位包联乡镇、村情况,个人能力与优势等方面因素,在全县选派后备人才库中确定选派人员。
4.组织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组成考察组对选派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带富能力、协调能力、廉洁自律、群众基础等方面。
5.任职程序。考察合格后选派人员填写《选派审批表》,各乡镇按照农村党支部书记任职规定履行相关任职程序。履行程序后要将相关任命文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五、职责要求
选派到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要落实好十项工作任务。
1.贯彻落实好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强化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组织制度;
2.落实“四议两公开两审查”工作法,带领和组织广大党员群众讨论决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本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巩固“破零达万”成果,充分发挥“三资”优势撬动、产业项目带动、集体创业推动、政策扶持联动作用,拓宽增收渠道,带领群众致富,千方百计增加收入;
4.加强组织建设,创先争优,争星晋位,积极开展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
5.抓好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达到“七有”目标: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达标的活动场所、有完善的党建制度、有固定的党日活动、有正常的党内生活、有规范的档案资料、有党员群众满意的效果;
6.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7.加强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拓宽后备干部队伍锻炼途径和渠道,不断提高村级后备干部的能力和水平;
8.健全完善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实施党员联户、结对帮扶制度,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倡导文明新风,促进和谐稳定;
9.定期听取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它村级组织的工作报告,及时研究处理所反映的问题,支持和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它村级组织有效开展工作;
10.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对两委干部和本村党员、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考核管理
被选派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和动态管理制度。年度考核由各乡镇党委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考核主要通过召开任职村干部群众座谈会、民主测评、入户走访等方式,结合日常考核,全面了解和掌握被选派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和工作成效及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年度考核形成书面考核材料,确定考核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记入本人档案,并向派出单位及本人反馈。对选派人员要实行动态管理,由乡镇党委对选派人员进行及时***、动态管理、综合研判,对不称职或不宜继续任职等情况,及时报告县委组织部,及时终止选派。选派干部要脱产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任职村。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在提拔重用、评优评模、表彰奖励中,优先考虑。
七、相关待遇
1.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在村任党组织书记期间,在原单位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的基础上,参照乡镇干部领取乡镇补贴,并由县财政参照农村第一书记有关标准给予响应补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中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不占本单位名额。选派期间如遇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应积极参加竞选,当选的继续给予相关待遇;未当选的,终止选派。
2、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伍军人在村担任党支部书记期间,报酬参照农村两委主干岗位报酬标准发放。选派期间如遇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应积极参加竞选,当选的参照农村两委主干报酬发放;未当选的,终止选派。
八、其它规定
1.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2.企业干部和退休干部到村任职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3.已选派到村任党支部书记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伍军人参照本办法执行;
4.社区党组织书记出现空缺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中共陵川县委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