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重申严禁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上课
青岛日报讯 青岛日报8月21日刊发的《借“社会力量办学”之名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之风》一稿,报道了目前个别中小学存在的带有倾向性的问题。该文见报后引起有关部门
负责同志的重视。市教育局昨日向各市、区教体局(科教局)、各局属学校、各民办学校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坚决禁止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上课。
《通知》说,近期,个别中小学不顾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三令五申,擅自组织学生利用暑假集体上课、补课,有的学校甚至以“社会力量办学”的名义组织初三学生集体
收费上课。上述现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败坏了教育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市教育局重申:全市各中小学不得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传授新课、集体补课,更不得收费上课、有偿补课;不得以社会力量办学等名义加班加点,变相加重
学生负担;不得以行政手段统一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举办的各种文化补习班。开学将至,全市中小学要集中精力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按时组织中小学报到,不得组织学
生提前开学。
有关人士介绍,市教育局将于开学前对出现上述违规现象的中小学进行查处。对违反规定并经教育不改的学校,要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校长和当事
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