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多措并举筑牢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网
近年来,镇原县始终坚持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加强人、车、路、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有效防范和遏制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平安出行创造了良好环境。
一是抓责任,让意识“强”起来。镇原县始终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制定了《安全监管责任清单》,注重沟通协作,以“零容忍”的态度,以超常规的措施,下功夫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监管责任不落实、管理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和执法责任,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是抓监管,让制度“落”下去。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对新设立运输企业,严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关。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专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充分发挥乡镇交管站、村级劝导站作用,切实把禁止农用车载人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落实落细。合理调配监管力量,采取流动巡查与定点检查相结合、日常查究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巡查监控力度,确保监管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三是抓宣传,让警示“跟”上去。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微信群、QQ群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和渠道,长期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重要版面、时段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在辖区的重点路口、路段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宣传牌,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切实做到宣传到村,教育到人,努力营造“安全出行、珍爱生命”的浓厚氛围。建立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发布平台,加强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针对农用车载人事故多发的实际,建立农用车和驾驶员管理档案,教育农用车驾驶员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
四是抓建设,让设施“保”到位。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在竣(交)工验收时吸收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人员参加,严格安全评价,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切实加强农村道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特别是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严格按标准安装隔离栅、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设置标志标线。进一步提升农村公共客运覆盖面和运力,着力解决群众出行难的实际问题,从根本消除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的诱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