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鹏新区20172019年度图书类项目实行预选采购的通知
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大鹏新区政府采购效率,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做好新区2017-2019年度图书类预选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选采购范围
1.新区各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且采购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非进口图书实行预选采购。
2.年度预算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图书项目可以采取预选采购,也可以采取公开招标。
3.图书类项目中的外文图书、电子图书、教材及配套教学辅助用书、中外文期刊,以及中小学教材不纳入预选采购范围。
二、实施规则
1.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图书类项目采购单位自行采购。
2.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的图书类项目,采购单位可在预选供应商库中自行择优采购,并获得相应的价格优惠和服务承诺。
3.预算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以下的图书类项目要编列政府采购计划,在预选供应商范围内实施竞价采购。
4.竞价采购规则及要求
(1)采购公示。由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发布竞价公告,公布财政预算及采购需求,项目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采购结果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
(2)预选供应商报名。采购人可从预选供应商库中推荐不多于2家供应商参与网上竞价,系统从在采购项目公示期内投标响应的预选供应商中随机抽取5家(响应不足5家的则全部抽中,不再补抽)参与网上竞价。
(3)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指参加具体项目竞价,且对项目进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下同)数量应不少于2×(N+2)家(N为成交供应商的数量),否则项目竞价失败。
(4)成交规则。采用“N+2”定标法,即以《采购结果确认通知书》形式列示供应商名称及报价信息发给采购人,由采购人对各报价供应商是否完全满足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判定后,在报价最低的前“N+2”家供应商中选择成交供应商,并分别说明不选择其他供应商的理由(选择最低报价者不需要说明理由),由行政首长在该通知书上签字,采购单位盖章确认后,再送回集中采购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5.预算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图书类项目可在预选供应商范围内实施竞价采购,也可以采取公开招标。
6.对于在招标前不能明确采购具体数目的项目,可按资格招标项目方式编列1元计划,仍根据预算金额大小按上述1-5项的规则实施采购。
三、预选采购供应商
本轮大鹏新区图书类预选供应商入围数量共22家,供应商详细情况见***1。供应商排名不分先后。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预选采购执行期为24个月,自实施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实施要求
(一)各采购单位预选采购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要切实加强经费支出和审批管理。
(二)严格签订并报备采购合同,及时反馈预选供应商的履约情况,以便加强对预选供应商的管理。
(三)不得擅自规避适用范围、改变操作方法,随意提高采购标准,提出超越预选供应商采购范围的其他要求。
(四)在操作执行中,如有疑问或建议,可及时咨询和反映。咨询电话28333300。
六、投诉与监督
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将对预选供应商采购执行情况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应予以配合。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可向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投诉,投诉电话:28333287。
特此通知。
***:一、大鹏新区2017-2019年度图书类预选供应商联系方式
二、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
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