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1年,市国资委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依法履行国资监管机构职责,深化推进国企改革攻势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持续提升出资人依法监管和监管企业依法治理能力水平,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青岛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始终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依法依规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将学习***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学习***法治思想的鲜明特色、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科学方法、实践要求,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主持召开委党委会,带头领学***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重要内容,集体学习、传达上级重要法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推进企业合规体系建设、强化违规追责等依法监管重点工作任务。
(二)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一是按照“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要求,研究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在政治巡察、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国资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明确提出加强国资监管工作的二十项具体措施,切实提高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形成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国资监管体制健全、市属企业法人治理机制完善、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制约监督措施有效的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国资监管新局面。相关文件将由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二是探索完善出资人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市属企业执行规章制度的监督。在按照《市属企业出资人监督工作机制改革过渡期实施方案》试行专职监事委派制的同时,继续理顺专职监事管理体制,在调研了解***国资委以及上海、深圳等地国资委有关工作基础上,探索落实出资人监督工作机制,更好发挥即时监督作用。2021年,市国资委组织各监事工作队以企业合规经营管理主体责任、重大事项决策、财务状况以及以前年度发现的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等为重点,对19家派驻市属企业开展年度监督检查,梳理揭示企业各类重大事项和问题,按规定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并督导企业做好问题整改。
三是整合监督力量,建立国有资产监督“大监督”工作机制。积极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建立协作联动机制,提高监督效能,用好监督成果。与市纪委监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市直企业综合监督体系提升监督治理效能的指导意见》,统筹市直企业内部监督资源,深化协同监督,切实提高各类监督力量对市直企业改革发展的促进作用,推进市直企业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国资监管制度建设。《青岛市市属企业国有资本管理暂行办法》于1月11日正式生效,成为我市依法规范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对市属企业国有资本管理,提升法治化监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制度文件。制定青岛市市属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强化章程约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出台《关于建立市属企业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机制的意见》。印发《青岛市市直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外部董事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专职外部董事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工作机制。出台《青岛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高质量发展指标评价体系(1.0)》,指导企业强化经济运行绩效指标分析,科学研判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活力效率,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管理。研究《青岛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工作,将修订工作列入我市规章规范性文件修订调研计划和“十四五”立法规划。申请废止《青岛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监督机构工作规定》。积极与***国资委开展工作对接,对《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修订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为企业混改实施方案、市属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与薪酬激励建议等6项决策事项出具合法性初审意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律师参与重要政策文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3件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余次。加强公职律师管理,新增通过执业培训4人。参加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观摩,统计报送每月出庭应诉有关情况。
(四)推进监管企业法治建设
一是推进监管企业加强依法治理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市属企业法治工作的通知》,督导企业以***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做好企业法治工作,着力把握好监管制度落实、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强化工作组织领导等关键环节,努力在法治建设中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是加强企业合规管理。把合规经营管理与监事工作队年度监督检查、企业法治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在具体工作中督导市属企业落实合规经营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市属企业参加合规管理培训暨法治工作视频会议,邀请第三方机构专家系统讲解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市属企业法务工作人员参加***国资委法治讲堂培训,内容涉及合规管理、民法典、涉外合同履行等方面,参训人员200余人次。梳理市属企业法务工作人员信息和持证情况,形成市属国有企业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三是推动违规追责工作深入开展。出台《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报告制度》,实行实时报告、定期报告,督促市属企业进一步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组织体系。印发《关于防范投融资风险加强违规追责工作的通知》,及时总结市属企业违规追责制度建设、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处置以及落实违规追责报告制度情况。
(五)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责任清单,总结全年法治宣传教育情况。学习宣传***法治思想,购买学习读本,确保学习走深走实,实现全员覆盖。学习宣传宪法,印发通知开展“学法用法,依法为民”宪法法律知识学习活动,充分运用青岛市干部网络学院和青岛市“基层行”线上普法平台,普及宪法知识,传播宪法理念,增强宪法意识,实践宪法精神,培育宪法信仰。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主题宣传活动。学习宣传民法典,把民法典学习列为委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要内容,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开展民法典解读。宣传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组织全市《青岛市市属企业国有资本管理暂行办法》宣传月活动,加大宣传解读力度,依法依规保护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
二、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
2021年,市国资委党委在依法监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高质量完成了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各项工作任务,但在推动监管企业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水平、更好发挥法治工作对市属企业改革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下一步,市国资委将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按照我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深化推进国企改革攻势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动依法监管、依法治企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绩,开创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为国资国企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