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兴街道中小企业创业园二期项目建设土地征收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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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5日发表
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永兴街道中小企业创业园二期项目建设土地征收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范围
永兴街道汪林岗村五组征收土地面积626.22亩,东至祥龙东侧道路,南至西河支流,西至盘堰路,北至金颖南路。观音岩林场7.42亩,东至老柳河村集体土地,西至汪林岗,南至机耕路,北至汪林岗小路。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方案需要用地,该项目存在推进城市化进程,完善京山城市发展规划,促进社会经济建设发展。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辖区政府(街道)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各辖区应在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京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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