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交通运输局等4部门联合召开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创建行动推进会议
2021年7月8日,阜新市交通运输局、文明办、公安局、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召开全市出租汽车精神文明创建行动推进会议,对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宏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振宇、市总工会副主席曹文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李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朱润波、各县区交通运输局领导及全市各出租汽车企业代表、驾驶员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精神文明办主任李振宇通报了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创建行动方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姚勇代表交通执法部门对出租汽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出要求,阜新市交通出租车行经理吕建平、海州区的士阳光出租车服务中心驾驶员田东亮分别代表出租汽车企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表态发言,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宏亮围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发表讲话。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出租汽车作为城市的一道流动风景,是城市文明程度重要的标志之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创建行动,是市交通运输局、文明办、公安局、总工会落实省委部署及省相关部门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任务落实。
会议指出,要聚焦重点任务,推动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创建行动扎实开展。各相关部门要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办法,创新工作载体、手段等,力争形成有声有色、生动活泼的良好局面。
会议强调,要强化措施保障,确保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创建行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部门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要做好工作统筹,抓好源头治理与过程管控,实现出租汽车市场安全稳定有序发展。要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引领带动作用,营造舆论氛围,紧盯建党100周年等重要节点,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要强化督导考核,加大对辖区内出租汽车企业督导力度,确保创建行动全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