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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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4日发表
沙土听告知[2020]15号
沙市区立新街道办事处徐桥村: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沙市区分局依法征收你单位的集体土地,作为荆州市2013年度第40批次中心城区(增减挂钩)土地征收实施方案项目用地,用于发展城市建设。我局拟定了征收补偿初步方案,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你单位对此次征收补偿事宜如有异议,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单位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向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沙市区分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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