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水务局对兴义市部分开发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进一步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防止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黔西南州水务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州水务字〔2013〕196号)要求,10月11日黔西南州水务局水土保持科会同水土保持监测分站,组织兴义市水务局水政执法大队、水土保持站,对兴义市白碗窑镇超强煤矿、兴义市雄武乡朝阳煤矿、兴义市雄武乡雄新煤矿进行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建设单位及项目方案编制、设计、监理、监测、施工等单位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对各项目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和管理措施、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水土保持重大设计变更,施工单位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进度、水土保持工程投资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肯定各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法律责任意识,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完善水土保持相关制度,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重视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完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完善项目重大变更报批手续,加强汛期水土保持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已完工项目要做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前有关的准备工作,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确保水土保持方案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