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长阳森林资源管理壮大生态正能量
本网讯 2012年,长阳林业系统大力推进天保工程、低产林改造、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林业重点项目,依法治林,建设美丽的山水画廊,成为宜昌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先进单位、森林防火先进单位,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态正能量。
一是整合项目优化生态空间。2012年,长阳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要求,实施森林分类经营,有效管护森林166.46万亩,完成公益林建设任务1.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3000亩,封山育林10000亩。完成低产林改造4000亩、国有林森林抚育1万亩、幼林抚育10万亩。省财政厅和林业厅下达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计划135.15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计划22.25万亩。国家生态公益林面积已全部落实到乡镇,共涉及11个乡镇87个村。2012年共兑付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2.3万户662.9万元。
二是依法治林节约森林资源。执行林业行政许可制度,限制林木采伐量。年初根据省政府森林采伐限额下达了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全年办理林木采伐证5294份,办理省内运输证108车次。清理整顿木材经营加工市场,开展《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年审工作,有效控制了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无序增加的势态。林业窗口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414件,办结率为100%。整合林政和公安等执法力量,全面加强林业执法工作。全年办理森林刑事案件19起;查处林业行政违法案件261起。全县累计没收木材1429立方米,处罚款13万元。木材变价金额193.5万元,全部进入财政专户。对前河和后河的重点区域进行了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效果。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工作,查处滥占林地偷采矿石的违法行为2起,并清理出场。完成了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编制工作。继续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年新办理林权登记1638宗31726.5亩,流转林地603宗7051.18亩,林地流转金额157.3万元,促进了绿色发展。结合林权制度改革,认真调处林权纠纷,全年共受理林权纠纷76起,调处74起,有效地维护了山林权属稳定。全县建立县级林户档案2360卷,林权档案累计达到38.8万份。
三是防灾减灾保护生态环境。认真贯彻执行全国及全省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坚持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双线责任制,严控火源,消除隐患,加强演练,有效控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取得了无市级上报火灾、无人员伤亡事故的好成绩。全县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1.46万亩,有效防治面积1.36万亩,成灾面积0.5万亩,成灾率2.26‰,严格控制在3.8‰以内。开展了绿盾2012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林木种苗、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花木盆景专业户重点监管,防止林业有害生物的扩散和蔓延。根据省市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开展了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登记、挂牌古树名木1520株,每株古树名木落实了管护人和管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