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80周岁以上老人今年可领高龄补贴
本网讯(通讯员王支东、黄晓蓉):3月6日,笔者从县民政局获悉,我县将从2013年1月起,对具有兴山县户籍且年龄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实行补贴制度。
高龄补贴标准为,80至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90至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补贴100元,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补贴300元。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由本人或委托近亲属携带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社区提出申请。经村(居)委会、社区调配核实,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实行三审批并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列为补贴对象,补贴资金从批准之月起委托银行发放。高龄老人补贴资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核定低保对象、低收入居民等困难群体时,高龄老人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县民政局要求各乡镇民政办要将这件惠民工程好事办好,实事办事,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公开透明。第一时间通知各村,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将该项惠民政策内容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防止因政策宣传不到位出现漏查漏报的现象。镇村负责人及时统计核实符合条件的对象的相关数据,并严格把好数据采集、初审及上报关,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都能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感受党的温暖。
(责任编辑:庞东 编审:舒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