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质量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
近日,我市首批农村不动产权证在市委党校集中颁发。作为我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的市级试点村,吴店西赵湖村、琚湾吴坡村、熊集前营村、太平高公村四个村的4082 户村民率先领到了“大红本”。
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是国家推出的明确农村不动产产权归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农村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让广大农民收获改革红利,真切感受到获得感的一件实事。
据农房登记专班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是:各镇(办、区)辖区内合法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以下几种情况不予确权登记发证:政府发布拆迁公告、土地已被依法征收的;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房屋等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建设规划的违法用地和建房;一户多宅(不含因合法继承形成的一户多宅);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的宅基地及房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申请人房屋已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
此次我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涉及16个镇529个村,达25.25万宗。由于我市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多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登记中不可避免遇到合法权源少、变更后信息没有及时更新、资料收集难、调查结果底子核对不准、情况不清等情况。为确保确权登记的质量,此次登记按照“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原则,采取“分批次”发证的工作方法,调查一批,验收一批,公示一批,颁证一批,使能发的尽快发证,做到应发尽发,确保我市在2021年6月底前按期完成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