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出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胡杨,通讯员王景云)日前,我市出台了《承德市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施办法》,针对陷入急难困境的家庭和人员,形成化解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通过临时救助等给予先行救助,通过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和就业救助给予后续救助。
办法要求,建立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牵头、民政部门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组织参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本地区城乡低保对象、受灾群众、特困人员、孤儿和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困难优抚安置对象等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建立健全“一站式”医药费用报销机制,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多层次医疗保障救助联动机制。加大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低收入家庭的重病患者、60 岁以上老年人和独生子女伤残或者死亡的家庭父母、因医疗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市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等困难人群的医疗保障救助力度。
同时,把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纳入救助供养范围,提升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率。落实孤儿和贫困残疾儿童等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及时足额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残疾人护理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贴标准等。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科学、规范管理。
根据要求,全市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投入,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全面增强基层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