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网购遭遇假冒产品如何维权
【案情简介】小王网购的一件西装,商家在宣传中标注为某著名品牌,收到货后才发现是冒牌西装。
【调查与处理】
网购中,小王付完货款,买卖合同即生效。商家将冒牌西装宣传标注为某著名品牌,涉嫌采用虚假、欺诈等手段误导消费者,小王有权行使撤销权,即申请退款。
【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中,采取虚假、欺诈等手段误导消费者,基于此签订的合同,消费者有权行使撤销权。
同时,民法典第496、497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最后,民法典第128条规定,法律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消费者等的民事权利保护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典型意义】
民法典对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压实经营者的告知义务、保护弱势群体的身份平等权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同时将消费者等特殊人群合法权益的保护纳入民法典中,从而使得对消费者保护成为了民法典的一部分,有利于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