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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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6日发表
整改任务编号:35
牵头单位:团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内容:污泥无害化处置
整改目标:2017年底前,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无害化处置。
整改情况: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已与华新水泥签订污泥无害化处理协议,污泥送大冶华新水泥厂处置(焚烧),污泥已实现无害化处置。
销号情况:已提请黄冈市对口单位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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