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旅游公路环线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172814
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人民政府,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旅游公路环线项目建设的安排部署和《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人民大道、旅游公路环线、花冠路项目建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筑办发电〔2017〕107号)要求,市督办督查局将会同市交委,对旅游公路环线项目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8年3月12日起直至该项工作完成(实地督查时间由各组联络员另行通知)。
二、督查方式
会议督办、现场查看。
三、督查组成员
督查一组(督查成员略)
督查区域:南明区、修文县、双龙航空港经济区
督查二组(督查成员略)
督查区域:白云区、观山湖区、息烽县、开阳县
督查三组(督查成员略)
督查区域:花溪区、乌当区、清镇市
四、相关要求
(一)旅游公路环线项目实行十天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制,请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对照筑办发电〔2017〕107号文件要求,于每月8日、18日和28日14:00前将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等)(加盖单位公章)分别报市督办督查局和市交委。
(二)市督办督查局将会同市交委,定期实地检查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按程序在全市进行通报(第一次实地督查时间为2018年3月14日至16日)。同时,市督办督查局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登记备案,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请各责任单位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对接协调和材料报送工作,于2018年3月12日10:00前将联络员名单报市督办督查局。
(四)督查用车由市交委、市督办督查局负责统筹安排。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