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威民发〔2008〕33号
各市区民政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2008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四月一日
2008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08年,全市民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以解决民生为重点,完善机制,优化服务,统筹规划,狠抓落实,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努力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主要目标是:完善一个体系,实现两个突破,推进六项工作。
一、完善一个体系,即完善以低保制度为基础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以“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为目标,以完善筹资机制、提高救助水平、加强规范管理为重点,推进各项救助制度落实和衔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效能。全市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差水平要达到190元以上,临时补助在执行去年政策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共计补助40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要达到40元以上,同时每人每月增加临时补助10元。要加强动态管理,随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结合低保对象“三项救助”,研究推行对城乡低保对象分类施保的具体办法,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妥善解决低保边缘家庭的实际困难。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严格申请、审批程序,确保阳光救助、公开透明。完善五保财政供养制度,及时落实供养资金,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抓好制度衔接,注重制度整合,努力抓好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灾民救助以及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的相互衔接,实现各项制度内容和操作上的对接,使各项救助制度产生最大效能。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威海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制定和完善各级救灾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工作规程,丰富救灾物资储备,改善救灾交通、通讯等设备装备,确保灾情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到救灾人员、资金、物资到位,建立起保障充分、反应快速的救灾工作机制。
二、实现两个突破,即实现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的突破
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以建立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为民服务平台为目标。各市区重点抓好社会福利中心和老年公寓建设,年内新增床位达到2000张以上;市复退军人康宁医院迁建项目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市救助管理站完成搬迁工作;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投入使用后,按照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的需要,储备应急物资,与有关厂家、商家建立救灾物资的存储和供应机制,建立布局合理,品种齐全,储量充足,保障有力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
城市社区建设要以筑牢基础、拓展服务为重点。4月份召开全市社区工作会议,落实市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06]9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的意见》,在全市开展争创和谐社区示范活动。各市区要按照市政府文件规定,重点解决好社区居委会“三有”问题:即新、老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房面积不得低于300和150平方米;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按照每千户每年不少于1万元标准,由各市区财政拨付;经法定程序选举的社区居委会成员的生活补贴,不低于上年度所在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并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社区居委会成员职数按每300户配备1人的标准,最低不得少于5人,其中要有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将就业保障、治安等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延伸到社区,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社区工作格局,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求真务实,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六项工作
(一)慈善工作。一是做好认捐基金利息收缴工作。对没有及时缴纳基金利息的企业,要采取领导分包联系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做好思想工作。在举办全市性大型救助活动时,应根据救助项目实行冠名救助,邀请冠名企业代表参加启动仪式,与救助对象面对面交流,并借助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增强认捐企业的参与感、认同感和自豪感,建立良性互动关系。二是规范资金使用。制定出台《威海市慈善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慈善资金的使用范围、原则和方式,使善款的使用和管理更加规范。三是扩大品牌影响。精心组织好“康复助医”、“慈善助学”、“大病救助”、“夕阳扶老”、“情暖万家”等活动,切实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让更多的人了解慈善,关心慈善,形成全社会关心、参与慈善事业的浓厚氛围。四是严格监管,透明运作。建立信息披露机制、***反馈机制、审计评估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定期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布慈善资金使用情况,定期进行资金审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
(二)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深入挖掘和提升具有威海地域特色的双拥文化。市双拥办、市文化局联合成立的威海市拥军文艺演出队,要深入到条件比较艰苦、文化生活匮乏的基层连队及边防执勤哨所等“小、散、远”单位巡回演出,丰富基层官兵的业余文化生活。认真贯彻落实优抚政策,建立规范完善的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大力开展关爱功臣活动,组织好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进一步完善以自谋职业为主、双向选择和政府指令性安置为辅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提高自谋职业补助费标准,加强退役士兵劳动技能和就业培训,引导更多的退役士兵选择自谋职业。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复退政策,避免出现不稳定事件。以争创省级“星级军休所”为目标,提高和改进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的软硬件设施,研究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的有效途径,推动军休服务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老龄工作。加强老年法规政策的宣传落实和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公益广告、社会倡议等多种形式,让关爱、优待老年人成为一种社会风尚。“老人节”期间,在全市评选表彰“银龄行动十佳老人”、“十佳敬老和谐家庭”、“十佳敬老院”、“十佳敬老院院长”和“十佳敬老工作者”,举办多种形式的庆祝活动。各市区要举办敬老院工作培训班,进一步促进敬老院管理服务的提档升级,争取30%以上的敬老院在等级评定上达到一级标准。市复退军人康宁医院要组建威海市敬老爱老义诊小分队,定期到敬老院义诊。市直部门联系敬老院工作要重点解决取暖、洗浴、就医等实际问题,切实改善敬老院的生活条件。结合农村文化大院和远程教育活动室建设,加快农村老年活动室建设进度,及时做好验收、命名工作。市级重点资助35个新建农村老年活动室,各市区要制定相应政策,确保这项利民工程在全市迅速推进。推广环翠区养老服务社会化经验,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方便、及时、全方位的社区服务。
(四)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侧重发展关系国计民生的民间组织,重点是社区慈善组织、群众性文体组织、科普组织和为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服务的组织。大力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并重原则,制定出台《关于威海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的有关规定》、《威海市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进一步规范社团换届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各市区要相应出台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民间组织管理水平。学习贯彻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开展诚信社会组织创建活动,及时打击非法结社和查处社会组织违法活动,确保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五)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按照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着力提升婚姻登记、殡葬、地名、收养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贯彻落实《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等界线管理制度,巩固勘界成果,维护界线附近地区稳定和谐。按照火化区和殡仪服务区分离的模式,在环翠区进行殡葬改革试点,并做好威海殡仪馆搬迁工作。制定出台《威海市殡葬管理办法》和《关于在全市开展生态墓园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殡葬管理和生态墓园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山东省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评选条件》,争取各市区婚姻登记处全部达到省和国家标准。广泛开展争创 “为民服务先进窗口单位”和“为民服务先进个人”活动,进一步提升民政形象。
(六)福彩发行工作。进一步加强发行管理,确保安全运行,健康发展。巩固原有的电脑福利***市场,大力发展刮刮乐即开票,为发行新型***做好市场准备和技术准备,销售总额达到2.3亿元,为我市福利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